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按时保质完成科研项目,提高项目结题率,实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各级各类项目管理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中心决定对到期未结题的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集中受理结题项目的范围
1.按研究计划应在2021年9月之前结题的所有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者研究报告者完成时限为一至二年;成果形式为专著者完成时限为二至三年。)。
2.申请延期至2021年9月之前结题的项目(申请延期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以上项目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日
(二)清理逾期未结题项目范围
对于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2021年10月1日之前未提交结题材料,原则上将直接做“撤项”处理。
二、相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逾期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延期申请。
(二)对未按期结项或结项不合格的项目,中心将按相关规定予以终止,收回已拨剩余经费。
(三)各类科研项目结项后应及时办理结账。对科研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2年后尚未使用的结余经费,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对于本次课题集中清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
邮政编码:646000
办公电话:0830-3114057
联 系 人:代梦潇 16608300422
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2021年3月12日
(附件一)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2016年-2018年高校专项逾期未结项项目
(附件二)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2016年-2018年公安专项逾期未结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