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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2016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08   浏览量:[]

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2016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经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我中心即日起发布2016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关精神,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切实为公安发展战略服务,为公安队伍建设服务,促进公安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2016年度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选题方向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本年度项目申报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选题。研究选题应充分关注当前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建设及相关领域的现实、重大、急需问题,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和实践应用价值。

三、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2016年度课题分设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教授以上学术职称,并主持完成过厅局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本科以上学位、讲师以上职称。民族地区或公安实务部门申报者如有特色研究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目前主持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的课题尚未结题的研究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今年的课题。

四、成果形式: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凡申报重点项目,其成果形式至少含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论文、研究报告各1篇。凡申报一般项目,成果形式至少含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1篇。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者,报告字数不少于8000字,同时提供市级以上(含市级)党政部门或领导的批示或采纳证明。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者研究报告者完成时限为一至二年;成果形式为专著者完成时限为二至三年。

五、申报组织:各申报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确保资格审查、内容、选题等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

六、资料下载: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请从四川警察学院科研网(网址:http://www.scpolicec.com/kys/)、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scpolicec.com/sxzx/)下载专区下载。本公告及有关材料同时在网站上发布,欢迎访问、查询、下载。

七、材料报送:申报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我中心,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一式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寄送四川警察学院“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备注:请通过邮政快递方式)。申报者须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中心邮箱:18989127096@163.com。

八、截止时间: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5月1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九、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6000

办公电话:0830-3114057

联 系 人:江 文:18989127096

唐昌明:18989127101

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1:2016年度“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课题选题方向

附件2:2016年度“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关闭

中心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 邮编:646000 中心联系电话:0830-3114057 中心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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