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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量:[]


四川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2023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经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我中心即日起向全国发布2023年度课题指南,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切实为公安发展战略服务,为公安队伍建设服务,促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二、申报要求

2023度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选题方向所列条目,旨在大致确定本年度项目申报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报者可以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选题。研究选题应充分关注当前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建设及相关领域的现实、重大、急需问题,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突出研究的前瞻性和实践应用价值。

三、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2023年度课题分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为中心学科建设培育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目前主持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课题但尚未结题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今年的课题。

四、成果形式

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凡申报重点项目,其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公开发表论文3篇(含1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完成调研报告1篇(含1篇核心期刊)出版专著1部。凡申报一般项目,成果形式至少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完成研究报告1篇。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者重复率不超过30%),同时提供市级以上(含市级)党政部门或领导的批示或采纳证明。成果形式为论文或者研究报告者完成时限为一至二年;成果形式为核心期刊或专著者完成时限为二至三年。确有必要延期的,需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期一次,时限不超过一年。鼓励提前结题,逾期未结题者,将予以撤项和收回经费处理。

五、申报组织

各申报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确保资格审查、内容、选题等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课题组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并签署明确意见。

六、资料下载

项目申报需要的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见附件。

七、材料报送

申请书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我中心,本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书。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原件1份、复印件1份)寄送四川警察学院“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备注:请通过邮政快递方式)。申报者须同时将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中心邮箱:601794273@qq.com。

八、截止时间

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4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九、联系地址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号四川警察学院“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6000

办公电话:0830-3114057

人:代梦潇 16608300422

 

附件一: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2023年课题指南

附件二: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

 

四川警察思想政治研究中心

20233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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